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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申请二手数字内容转售专利 无需商家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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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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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科技讯(小贝)北京时间3月8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申请的一项新专利显示,苹果考虑让用户转售或出借自己过去购买的数字内容。亚马逊也曾想要通过自己的专利解决类似的问题,但苹果的解决方法似乎使得用户之间的转售或出借过程更加便捷,不必有商家参与其中。
苹果的专利涉及的既可以是通过原始内容提供商的商店(例如iBookstore商店)进行转手,也可以直接通过用户转手。通过这种方法,在线商家不必参与其中,用户在遵守原始内容发行商的一些原则(例如一部电影不得在发布60天内出售,价格不得低于5美元等)基础之上,自行决定物品何时可以出售,何时不能出售,以及是否有一定比例的佣金支付给在线商店,或者内容发行商。
转手销售的内容甚至不必存储在本地设备,因为苹果的这项专利申请指出,它可以在云端运行。也就是说,由于现在大量iTunes内容可以存储在云端,便于用户或设备通过iTunes商店ID取回内容,苹果开始考虑它的实际用途。这个系统会记录所有数字内容的所有权历史,便于正确的人可以获取内容,以及正确的人可以有权转手出售。
苹果或许很难说服内容发行商允许这样做,因为确保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只能通过源头获取,这样他们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利润。但是苹果凭借iTunes Match服务证明,它可以说服内容创作者,通过部分损坏的商品盈利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总比完全得不到收益要好。使用过的数字商品销售同样可以给发行商带来收入,否则这部分用户可能会购买盗版,而非支付全价。
数字内容转手销售有助于推动仍在使用实体媒体的人们转向数字领域,但由于发行商要做很多让步,因此与在旧货市场出售二手DVD碟片相比,它有可能无果而终。不过通过这项专利申请可以看出,苹果正在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这很有意义,尤其是考虑到苹果正在考虑改变音乐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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