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联盟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营销都是内容营销 从萨苏日本被营销说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偶然重读萨苏2008年文章《小小魔女吃牛奶》,惊讶地发现了一个日本乳制品企业成功的免费营销案例,让人回味无穷,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下自己从中得到的营销体会。

市场营销于任何国家的经营者都同样重要
萨苏女儿在日本医院出生后,他妻子母乳不够,于是医院护士来征求萨苏意见,和大多数初为人父家长一样,幸福得找不到北的萨苏只知道要为孩子补婴儿奶粉——而且要快,免得自己的宝贝饿着,至于补哪一种婴儿奶粉最好,萨苏就一头雾水了。
萨苏文章说:“护士看出萨(苏)是个棒槌,于是热心地表示,医院目前可以提供七八种婴儿奶粉,都是国际上极有信誉的,肯定不会吃出问题,而且口味也经过严格测试,小东西肯定爱吃”——而且在医院期间孩子所需奶粉完全免费。
此时的萨苏没有征求懂行的妻子意见,不假思索地采取了一种最简便的问题解决方式,他问护士说:“是不是价钱越高的(质量)越好呢?”
在得到肯定答复之后,“萨(苏)那根爱占小便宜的神经”被触动了,难题迎刃而解——就选价格最贵(质量最好)的那种奶粉。
出院以后,正如萨苏妻子“小魔女”所料,饿得哇哇直哭的孩子任何其他奶粉都不吃,无奈何之下,不得不换上医院“免费提供”的那种奶粉,“五分钟之后,小小魔已经嘬着大奶瓶,喝得咕咚咚的了”。
在这其中,通过免费婴儿奶粉的提供,生产厂家有效地实现了拓展市场,增加销售的目的。但能成功做到这一点,通过医院“免费营销”途径的营销努力的确重要,但最关键还是通过产品“优质内容”实现的,它不仅迎合了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刚出生的婴儿,对最初吃到的奶粉味道会产生深刻记忆”,萨苏妻子“小魔女”说:“里面有模仿母乳的成分,实在是贵有贵的道理”——否则,任凭你孩子“对最初吃到的奶粉味道会产生深刻记忆”,家长都不可能答应孩子喝这样高价奶粉的。
精明的萨苏算过一笔账:“小小魔”吃这种婴儿奶粉两年凭空多出了约10万日元(按目前汇率计算,也达8000元人民币之巨,2005年之前,只会更多),但萨苏一家人真实体会了一把“被营销”的“实在是贵有贵的道理”,“(小小魔)至今嘴壮体格好,很少发烧感冒,两岁能揪狗毛(从狗身上揪下一大撮狗毛),三岁能拿板凳打老师脑袋……这个,魔女说和吃那种奶粉增强了免疫系统不无关系”。
从此营销事例来看,“一切推广营销都是内容营销”的确是真理,让人记忆更深刻的是,日本厂家注重营销从本质做起,而且做到极致的认真劲:不仅注重产品质量的优质——“里面有模仿母乳的成分”,有益孩子身体;而且把推广文章做到了产品研发上面——“口味也经过严格测试,小东西肯定爱吃”;然后才是对营销渠道的重视。

百度一下,就知道国人对于营销侧重于营销手段与营销渠道
相比之下,同样重视各种营销手段与营销渠道的中国商家就相形见绌了,虽然我们很多企业也在学着“产品推广从产品研发环节开始”,但对于更多中国营销者来说,对推广对象的“优质内容”建造方面,重视程度远不如推广渠道方法。
的确,从“酒好不怕巷子深”到“酒好也怕巷子深”,中国企业重视营销是个很大的进步——它标志着中国基础工业体系的全面建立,从短缺的计划经济向注重市场的市场经济的转型,任何不注重市场动向,不注重消费者反应的企业都必将被淘汰。
但真理往前再迈一步就变成了谬误,“酒好也怕巷子深,营销推广很重要”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酒好”,这是任何的营销方式必须具备的基础,即使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也不例外。只有这样建立在“优质内容”的营销,才可能让诸如萨苏夫妻这样的平常消费者心甘情愿地掏出两年多付10万日元的计划外开支。
可惜的是,现在中国企业对包括网络营销在内的整个营销环节十分重视,但忘记了“酒好”是任何营销所必须具备的营销基础,甚至还造成了国人心目中一种错误的营销观念:只要宣传营销做得好,产品服务质量高低无所谓;甚至进一步延伸出“建立品牌就是不惜血本的烧钱广告,谁烧得越多品牌就越大”,至于“优质内容”(高质量的产品服务与美誉度)都不用管的荒唐营销观。
这样误入歧途的营销往往就变成了哗众取宠的忽悠,很难获得任何正面营销效果,甚至只会为营销对象(品牌或产品服务)带来更大的负面伤害——也许你营销很勤奋,很辛苦,如8月10日“百度站长门诊开放日”活动中,百度搜索工程师Lee转述一个站长(SEOER)的原话:“我每天为了迎合你(百度)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手工外链到凌晨三点”,这样的推广方式可谓是本末倒置,不仅百度搜索工程师Lee 明确表示:“百度不提倡这样的网站运营方式”。而且这样的推广方式也很难获得潜在用户的认可;更无法达到建立品牌甚至大品牌的目的——比如当年的央视广告标王“爱多”等所谓“知名品牌”今天又在哪里呢?
而且,任何营销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公德,不能变成一味的哗众取宠,象《小小魔女吃牛奶》中所记载的婴儿奶粉免费营销案例中,萨苏妻子“小魔女”向萨苏强调,免费奶粉是由厂家提供而并非医院提供,而且产品质量没有任何不妥,符合日本法律规定,因为“再严格的法律也不能阻止人家‘送’(优质,有益于婴儿健康的)奶粉对不对?别人不要钱倒贴你不能反对吧?”
反观国内许多企业的所谓“免费营销”,更多的只是营销噱头,一句“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组织商家(厂家)所有”就玩弄所有消费者于股掌之间,这不仅反映了营销组织者营销思路的贫乏,而且反映了营销者缺乏最基本对法律的尊重。可以想像,这样的营销结果必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会抹黑自己品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10年4月肯德基“超级星期二”的秒杀活动。
因此,包括网络营销推广在内的一切营销活动都必须立足于“优质内容”(产品服务的高质量),甚至那家日本高质量奶粉提供商做梦都没有想到:通过这样有效简单的推广方式,它不仅在萨苏身上合理合法地赚到了超出萨苏夫妻计划内收入的10万日元;甚至它产品的美誉度,还通过了萨苏这个外国人远播美国,真正赢得了“用户的真心推荐”, 而且这样的用户真心推荐完全是在“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主动询问状态下完成的,完全符合“这个推荐对其他潜在用户有价值”的最高原则,可以想象,这样的推荐一多,就会达到营销的最高境界——“让大家告诉大家”的“病毒式营销”。
综上所述,一切营销推广都必须要回到“优质内容”(优质产品服务)上来,只有这样,推广才能持久,才能赢得用户的青睐。
这内容并不新鲜,方法真的很累,并不符合时下所流行的“轻轻松松赚钱”的理念,但我必须提醒国内营销者的是,当中国“人口红利”带来的巨大市场潜力不复存在之后,市场营销必定走向“精耕细作”,营销者不能不回归这样“累但有效”的根本营销方法。
这不仅因为“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更因为“愿意的,命运牵着走;不愿意的,命运拖着走”的残酷现实(本文由gouyn12原创首发,版权所有,文责自负,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标明文章首发出处http://www.gouyn12.com/e-marketing/326.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联盟网  

GMT, 2024-11-24 , Processed in 0.06478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5-2021 www.ggads.com GGADS 广告联盟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