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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水客军团:每部iPhone货主至少获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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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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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
平常周六的一个午后,毗邻澳门的珠海拱北口岸人流匆匆。50多岁的老陈身着灰色夹克,弓着腰,倚在口岸出入境大厅外的一处栏杆前,身旁放着一辆手拖车。
低调的老陈很容易被人潮淹没,但他却处于“随时待命”的状态,拥有着一个“职业”的身份——海关人员口中的专职“水客”。
老陈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珠海拱北口岸,每天有约20万人次过境,相当于一座中小规模城市的人口迁徙。混迹于这数十万客流间,有一群像老陈一样特殊的人——他们频繁往来于粤澳之间,每次携带少量涉税货物或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物品过关,从中赚取“带工费”。
少量、多次,这种带货方式被形象地称为“蚂蚁搬家”,实则是“水客”们利用法律空子的一种方式——以“合理自用”作掩盖,每次携带一定限额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积少成多,以达到逃避海关监管和偷逃税的目的。如若“东窗事发”,“水客”们所带的货物、物品量额一般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多数会被退运、要求补交税或被处以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在个体“水客”背后,是一条涉及“购、运、储、销”的利益链,环环相扣,分工明晰;个体“水客”仅是利益链条上的一环,且几乎处于“食物链”的底端。
有需求就有市场,“水客”走私屡禁不绝的根源在于两地商品价格、种类和质量的差异,有专家更将其称为一种经济学现象;而海关监管难、“水客”违法成本总体偏低更是助长了这一现象的长期存在。
老“水客”自述
老陈30年前加入澳门籍,从事“水客”行当十余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水客”。每天,老陈在珠海、澳门两地穿梭,少则三五趟,多则十几趟,帮人把货物带进境或出境。“做这个主要是比较自由,也可以帮补些家用,供小儿子读书。”老陈揉搓着沾有些许泥垢的皴裂指头说,“好多海关关员对我的脸已经很熟悉了。”
从刚开始经别人介绍入行,到现在发展了十几个人入行,老陈自诩在这一行业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声望”和“信誉”。“做的都是熟客。”老陈说,“不熟的人你不敢叫他带,带丢东西不好办,像我们丢东西是要原价赔偿的。”
老陈的“声望”还体现在其能够利用广阔的人际网络,把业务“外包”给其他“水客”。当本报记者询问老陈可以从澳门带几罐奶粉过关时,老陈则反问需要带几罐,并坦言像他这种每天多次往返的旅客,每人每次只能带一罐奶粉过关,但是他可以发动身边一批认识的“水客”一起行动,化整为零。
带货收入几何?老陈表示,这要因货物的种类而异,“高风险、高关税的产品,比如电子产品,利润也更高,一些比较容易带的‘杂货’赚得就比较少,这些一般要有一定量才带。”老陈列了个自己的报价表:带一瓶洗发水15元,一罐约1kg的奶粉20元,约2kg的奶粉40元,一部手机50元,一台平板电脑100元。“以前汽车轮胎最赚钱,但现在查得严,几乎没人敢走这个了。”
年景好的时候老陈月入上万,但随着“水客”群体的逐渐壮大,能分到的一杯羹也越来越少,“好多福建、湖北的人都过来和我们抢‘饭碗’”,现在他每个月一般能拿六七千块钱。
“猫鼠博弈”
在拱北口岸,“猫鼠博弈”每天都在上演。“严的时候我们就休息,松的时候我们就出来。”来自澳门的王阿姨也是一名专职水客,降低货物被查处风险,她有自己的“诀窍”。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按照海关规定,居民旅客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入境是必须予以征税的,但有经验的王阿姨打了个“擦边球”,“只带手机卡出去,到那边买了新手机之后插入手机卡,当成是自己在用的拿回来。记得要把手机盒丢掉。”
除了“水客”的见招拆招,“水客”团伙形成的严密、专业的走私链条,也加大了海关查缉的难度。
“我们只是小卒子,真正拿大头的是‘老板’。”湖北“水客”小李口中的“老板”,是指下单的货主。
小李称,他除了帮零散个体带货,有时也会受雇于有组织的“水客”团伙。“通常是内地货主下单,澳门这边有人发货,联络 ‘水客头’,‘水客头’再雇用‘水客’带货,在约定的时间地点集合,登记分配发货,然后‘水客’分批过关,入境后把货物交给指定的接货人,货主再来取货。”小李梳理出了一条走私链条:“货主下单―揽货商境外揽货―‘水客头’组织通关―‘水客’偷运入境―境内货主收货”,而且“购、运、储、销”各环节都由互不认识、互不联系的专人实施。
“水客”是上述利益链条中分成较少的一环。小李说,以带一部苹果手机为例,“水客”每次能获得30元~50元的利润,而在刨除“带工费”、仓储等各项成本后,货主每部获利为300元~500元。
这场“猫鼠博弈”的游戏也开始影响下游水货市场。广州一名水货手机商对本报记者称,由于近来上游“水客”承压,加上节前因素,货源紧张,拿货价相对提高,许多零售商不得不提高终端销售价以保住利润,比如三星GALAXY Note Ⅱ从元旦前的3500元左右涨至现在的4300元左右。
从去年起,粤港澳三方加强了打击水客走私合作力度,“水客”闻风收敛许多,目前活跃在粤港、粤澳口岸的水客数量已大幅下降。就记者日前在拱北口岸所见,大多数“水客”都十分谨慎,表示不愿携带风险较高的电子产品过关,只考虑带一些“杂货”。
“水客”难绝
“水客”走私,利字当头,走私的产品大都是粤澳两地存在差价、有利可图的产品。海关广东分署副主任、缉私局局长陈建文在今年1月的“广东省打击治理水客走私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这样描述“水客”的走私动机,“哪个口岸差价大就走私哪个港口,首先是苹果电子产品,然后是食品、奶粉,还有其他内地紧缺的产品。”
如果说价格差是“水客”走私的驱动器,那么海关监管难、违法成本普遍偏低则助长了“水客”走私的侥幸心理。
在专业水客之外,一些往来两地上班、办事的普通职员也加入了“水客”军团的行列,利用周六日休息时间“兼职”从事以获取“带工费”为目的的走私活动,成为“周六日水客”,加大了海关打击“水客”走私的难度。
“很少会被海关查到,一年大概只有三四次。”老陈说,被海关查处后,通常会被退运或者征税。“退运的话一周后又可以到退运物品窗口领回,重新走货;如果要征税,客人要自己补交税款。”这样看来,“蚂蚁搬家”式的“水客”走私行为几乎零成本。
尽管违法成本总体偏低,不过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水客”的震慑作用。陈建文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态,海关对打击“水客”走私始终保持高压姿态,但主要是针对幕后的组织者、操控者,也就是团伙性的“水客”走私行为。
除了钻法律空子,有时候一些便民政策的出台可能也会无形中降低“水客”的违法成本。拱北海关一位一线关员对本报记者称,海关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免收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后,“水客”走私更加猖獗,带的物品数量比以前翻倍了,因为这相当于为“水客”提供免费的货物“中转舱”,“不用到澳门去拉货,一到日期就直接去仓库提着走,走的次数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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