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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通回应倒卖个人信息:当事人非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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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1月24日),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通)综合部总经理罗庆先主动联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重庆江北12·5专案”中所抓获的何某并非重庆联通公司员工,其真实身份为某企业派驻重庆联通公司的技术人员,其犯罪行为系个人行为,与重庆联通无关,也不存在与联通员工内外勾结的问题。
这是1月19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栏目报道“联通技术人员1万元一条倒卖个人信息”,并由《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23日作了跟踪报道后,重庆联通公司首次做出的正面回应。
“这个事情,我们是躺着都中枪。”昨日(24日),罗庆先对记者表示。
随后,记者拨打了由罗庆先提供的“重庆江北12·5专案”办案人员谢林坤的电话进行核实。谢林坤也表示,该名涉案人员并非重庆联通公司员工,之前的报道为媒体对其采访时的误读。
重庆联通发来的说明还显示,该名涉案人员并非以正常工作流程进入系统,而是利用做技术支持工作的机会,非法侵入系统窃取特定用户的短信内容。
事实上,对于在了解公民个人信息上具备先天优势的电信运营商而言,用户的个人信息能否受到保护一直备受关注。
“用户的短信内容,属于特别机密,在整个重庆联通公司,只有一名短信平台维护人员有权限进入系统查看用户短信,而这名平台维护人员的行为也会受到监督,他何时查询了哪一个用户的信息,系统上有记录而且该记录不可能被删除,而该维护人员要行使其权限,必须得到有侦案权限的国家机关的书面授权,否则,其行为也是非法的。”罗庆先说。
而据重庆市公安局针对“12·5”专案发布的新闻通稿显示,上述涉案人员倒卖的用户信息中,用户发送的短信内容便在其中。
既然整个重庆联通公司仅有一名员工有权限查看短信内容,那么上述涉案人员又如何能倒卖特定用户的短信?罗庆先对此回应,“要想窃取用户信息,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能接触系统设备,二要技术精湛”,而该名涉案人员恰好满足了这两个条件。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该名涉案人员在无权限的情况下能进入其系统获取特定用户的短信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联通公司的系统存在一定漏洞。对此,罗庆先称,“也可以这样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尽管有相应的内部保护机制,但其约束力则基本停留在道德层面,运营商与设备提供商之间针对用户信息保护的约束也全凭职业操守。“目前运营商的员工在入职前都会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并设立相关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但对于没有道德底线的个别员工而言,保密协议其实只是一张白纸。”国内一大型通信服务商驻重庆公司中层人士说。
此外,运营商层层代理的销售服务体系中也存在不少泄露个人信息的机会。“不少运营商的代理商都会自行保留一份用户的个人信息以牟利,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上述通信服务商重庆公司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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