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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几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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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大学毕业后未能找到满意的工作,23岁的张洪强竟创办黄色网站大肆复制、贩卖淫秽光碟,在近10个月内刻录复制光碟达1380多张,购买者遍布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洪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的判决。   

2004年7月,南昌市公安局在接到举报后,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长春村一民宅内将涉嫌复制、贩卖淫秽光碟的张洪强(男,山东省邹城市人,租住在该村)抓获,当场收缴包括母带在内的淫秽光碟1365张和1台光盘刻录机、2台计算机等作案工具。   

经审理查明,去年10月,张洪强租用服务器创办了“成人帝国”网站,同年12月27日,张洪强把网站转移至其在四川成都租用的服务器上。随后,张洪强从市面上购入淫秽母盘后,通过电脑刻录复制,再通过“成人帝国”网站对外销售,每部影片标价10元至50元不等。张洪强还在该网站上公布了两个在湖南的银行账号。购买者在网站上选中影片后,把钱汇入这两个账号内,再用手机短信与他联系。张洪强确认后,再把光盘通过邮局邮寄给购买者。至今年7月案发时,张洪强共售出淫秽光盘700多张。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洪强以牟利为目的长期开办色情网站,制贩淫秽光碟,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张洪强作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的判决。一审宣判后,张洪强以量刑偏重为由提起上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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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0 | 只看该作者
太不值了,傻!做什么不好?
3#
发表于 2006-8-20 | 只看该作者
2004年7月。那个时候刚刚是全国上下网络黄色严打。他就倒在这节骨眼上。

那段时间全国有好多被判的,都是极刑,呵呵。

几年过去了,现在办这个的也聪明很多了,至少不会再有用国内的服务器办A站的了吧。
2#
发表于 2006-8-20 | 只看该作者
好象贩光碟的被抓住也判不了十年吧,量刑似乎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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