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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 小网站状告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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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于对网络广告“无效点击”的认定存在疑义,一家名为广告发布者的社区网站站长小龙24日对谷歌(Google)公司提起诉讼,认为谷歌的行为侵犯了其个人权益,目前该案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br /><br />  一社区网站<br /><br />  谷歌克扣会员广告收入<br /><br />  谷歌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销售,通过其独特的网络广告技术平台,众多小网站可以链接谷歌的广告,并且按广告被点击的次数与谷歌一起分成。“从去年6月开始,很多会员反映广告平均单价越来越低。”小龙说,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很多点击被认为是“无效点击”,而“无效点击”是没有收入的,从而摊薄了总体的均价。<br /><br />  小龙告诉记者,他的网站有专门针对谷歌广告的讨论区,集中了近2万名会员。谷歌的“无效点击”判断和处理方式,已经严重偏离了正常范围,直接影响到了广大发布者的广告收入,有的发布者账号被停止,有的发布者收入被调整,理由都是“无效点击”。小龙认为,谷歌以“无效点击”作为借口,克扣了很多原本属于会员的收入。很多会员反映,对于“无效点击”的判断就是一个“暗箱操作”,谷歌从来不公开其对“无效点击”判断的具体技术和标准,也不会公布被判断为“无效点击”的具体原因,因此,会员发布谷歌广告应该获得多少收入自己都不知道。<br /><br />  小龙说,仅通过封杀账号,谷歌就获得了大量原本应该付给会员的收入。尽管谷歌声称被扣除的费用将退还给广告主,而实际上这样的退还没有任何监督,所以实际执行情况很值得担忧。他希望这次诉讼能获得把上述情况公开的效果。<br /><br />  谷歌<br /><br />  多重机制防范“无效点击”<br /><br />  谷歌中国公司有关人士昨天表示,对于诉讼本身公司不作任何评价,需要强调的是谷歌一向对“无效点击”严格监控,因为如果存在大量非潜在客户点击广告,必然形成投放广告成本增加但推广效果却丝毫未增的反差。<br /><br />  据介绍,谷歌有多重机制来防范“无效点击”,首先会用技术手段对每个点击进行检测和监控,包括同这个点击相关的IP地址、时间,是否重复点击,以及各种其他的参数。同时谷歌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个别的案例进行检测。一旦系统监测到可能是“无效点击”,工作人员就会针对相关账号来收集那些点击来源的重要数据。<br /><br />  热点网站站长LEE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美国被谷歌封掉账号的网民比中国还要多,因为是按点击量付费,一些小网站就会动员亲友点击广告,如果同一个ID多次点击同一个广告,或者类似情况,都会被谷歌监督软件发现,视为“无效点击”,在美国,曾经有会员用“鼠标自动点击”软件来自动点击谷歌广告获得利益,当然这些都被认作是“无效点击”而被封掉账号。<br /><br />  据业内人士介绍,网络广告“无效点击”的行业平均值在20%以上,而谷歌的“无效点击”不到10%,谷歌自己公开的数据称只有2%。
2#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有人发了!你迟了!
3#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坚决支持。
4#
 楼主|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新闻晨报今天早上的新闻,昨天怎么可能有人发。
5#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我见很多小龙告诉记者这样,是不是很多记者采访你?
6#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ADMIN发的不是说图个新鲜,而是说明现在更多的媒体介入。明白?
7#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br><br><div class="msgbody"><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原帖由 <i>admin</i> 于 2007-5-30 09:54 发表 <a href="http://club.adsenser.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234834&amp;ptid=32584" target="_blank"><img src="http://club.adsenser.org/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http://club.adsenser.org/images/common/back.gif');}"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a><br />新闻晨报今天早上的新闻,昨天怎么可能有人发。 </div></div><br>我看错了!对不起昨天是新浪哪里的吧! 支持!
8#
 楼主|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媒体有媒体的目的,很多小龙说实际上并不是小龙说的,诉讼的目的是让Google在无效点击策略上做有利于发布者的调整。
9#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能上凤凰卫视<br />就好了
10#
发表于 2007-5-3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小龙,今天才看到新闻,本想过来发的,迟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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