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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广告进行文字标注的政策的理解 [打印本页]

作者: 乐乐    时间: 2006-6-23
标题: 关于对广告进行文字标注的政策的理解
政策:


QUOTE:

发布商不得使用“赞助商链接”及“广告”之外的文字对广告进行标记。其中包括直接位于我们广告上方可能会与 Google 广告发生混淆以及企图同 Google 广告联系起来的任何文字。

这就是说,可以使用“赞助商链接”来对广告单元进行标注,对吗?
这样的文字很直接,不属于“发生混淆”的情况,只属于“可不可以”的类型。
作者: davidyin    时间: 2006-6-23
当然可以使用"赞助商链接”及“广告”这两种标示。
作者: 大大    时间: 2006-6-23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作者: ycrake    时间: 2006-6-23
我看到很多网站,根本不理会!呵呵。直接写:请点击下面的图标下载,或者请点击下面的图标进入
作者: 老萨    时间: 2006-6-23
原帖由 ycrake 于 2006-6-23 15:55 发表我看到很多网站,根本不理会!呵呵。直接写:请点击下面的图标下载,或者请点击下面的图标进入
所以很多人被k了
作者: lk68    时间: 2006-6-23
原帖由 ycrake 于 2006-6-23 15:55 发表我看到很多网站,根本不理会!呵呵。直接写:请点击下面的图标下载,或者请点击下面的图标进入
这个属于是作弊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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