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Google 集体诉讼中文版 [打印本页] 作者: neuben 时间: 2006-5-22 标题: Google 集体诉讼中文版 Google 集体诉讼
问与答
1. 本诉讼是什幺样的案件?
原告 Lane’s Gifts and Collectibles 和 Max Caulfield,业务名称 Caulfield Investigations,指控 Google 违反与集体诉讼成员之间的合约,未能足够侦察和阻止在网上广告进行的 “点击诈骗”或其它无效或不正当的点击而违反法律。 Google辩称他们向集体诉讼成员收取的网上广告费是合法和适当的,而且该公司并未违反与集体诉讼成员之间的合约,也未因诉讼中指控的行为而违反任何其它法律。本院未判决是原告或 Google 的辩称为正确。
2. 我是否可从和解中得到金钱?
和解基金将用于广告信用。如果您符合本院确认的集体诉讼之定义,您便是本集体诉讼的成员,并有资格索取赔偿。本院确认本集体诉讼的定义为﹕
所有于2002年1月1日或其后在互联网上向 Google 购买广告的个人或实体,及其任何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无论广告在何处显示。
4. 我可从和解中得到什幺?
您将可从和解基金中得到广告信用。这些广告信用可应用于未来向 Google 购买网上广告的费用,最高50%。信用按您向 Google 所付费用和信用总额的比例计算。
例如,如果您为受影响的广告向 Google 支付的费用为 Google 自2002年1月1日网上广告收益的1%,您将可得到总信用的1%。请注意,您必须在申请表上注明您认为您的广告受“点击诈骗”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