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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新广告政策:把用户变成第三方广告形象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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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ads
时间:
2013-10-12
标题:
谷歌新广告政策:把用户变成第三方广告形象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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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周五公布了新的广告政策,第三方广告商在谷歌购买展示广告之后,其广告展示将针对不同用户呈现个性化结果。
谷歌会将用户好友的头像、名字展示在该好友曾经表达过正面看法的商品广告下,也就是谷歌将用户变成了第三方广告主的形象代言人。
新的广告政策将于 11 月 11 日起施行,不希望自己被选作第三方广告形象代言人的用户可以去这个网页进行隐私设置,谷歌给出的默认选项是“用户同意被选作第三方广告代言”。另外,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虽然可以看到好友代言的广告展示,却不会被选作广告代言人。
当然,将用户当作广告代言人进行展示,并不会在逻辑上与用户其他的隐私设置矛盾。比如,如果用户给一家饭店打了五星,但是用户将这个打分设置为仅好友可见,那么用户对这家饭店的代言广告将只出现在可见好友的谷歌网页中;同理,如果用户将其设置为私有,那么用户代言广告将不会出现在任何人的谷歌网页中。
Facebook、新浪微博早已采用类似广告策略。新浪微博会在用户主页信息流中插入“好友在听”、“好友关注”、“地点推荐”等近似广告的条目,条目下方会显示用户好友的 ID,将用户当作广告形象代言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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