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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始不地道的Google Ad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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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大
时间:
2006-1-27
标题:
开始不地道的Google Adsense
今天刚刚看到对Adsense推介有效期做了限制, 并且没有任何详细的说明, 这样不管站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道义立场上都似乎说不通。感觉Google Adsense开始变得不够地道了。
當一個從未申請過 AdSense 的出版者,申請了帳戶並在批准後 90 天內賺取了至少 USD100.00 美元 ,我們就會計算一次的 AdSense 推介。
上面是在Google Adsense产品推介页面的最下面看到, 很奇怪的是在简体中文的用户界面使用的也是繁体中文说明。
其实自从Google Adsense的产品推介开通那天, 我们就听说也感觉到Google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所以规则一定需要有所变化, 但是变化的方式和过程却出乎意料, 有失Google水准。
一、规则变更需要通知或者明显说明
Google Adsense的规则里的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哪怕是标点符号的变化都应该通知用户, 之前我们收到的很多update的邮件就是通知用户规则的变化内容。而这次的产品推介规则变化没有通知用户, 至少我没有收到。
即便不能邮件通知用户最起码也应该在用户界面的首页用醒目的方式提醒, 之前的PIN码发送、地址更新都是采用这样的方式, 这次的变更我没有看到。
再不济也应该在产品推介页面重要和显眼的地方说明, 事实上也不是, 变更的内容却放在最下面, 是超过1024*768分辨率的一个版面, 好象是刻意不让用户看到的。
二、产品推介是缺乏准备的
Google Adsense产品推介是个不错的方式, 可以很快推广Google Adsense产品, 也可以让参与推广的站长获得不错的收益, 这是一个好事情, 可是即便是一件大好事情也需要有必要的准备。
Google Adsense除了一个开通和使用的页面外没有详细的说明, 而事实上对于Affiliate的程序来说应该有详细的说明, 尤其是我们以前在广告发布者论坛里谈到的推荐的有效期问题。是说一个访问者点击了推荐链接之后多长时间内注册帐户是有效的, 常见的有关闭浏览器就无效的、有1小时的、有24小时的、也有更长时间的, 这不属于保密内容, 所以Google Adsense应该明确说明这些问题。
三、规则的有效期
不管依靠的是中国大陆法律还是美国加州法律, 新规则或者新合同条款不能去约束已经发生的交易行为。也就是说即使Google Adsense需要对推荐用户的有效期做一个限制, 比如90天内收入达不到100美元就无效, 也不能把这个规定追加到已经推荐的用户上去, 所以自这个规则生效起之前的推荐人数是不应该被90天收入满100美元限制的。
或许我想这也是Google Adsense偷偷地加上这个条款的原因吧。
文章来源:
http://blog.im286.com/Index.php?action=show&id=115
引用地址:
http://blog.im286.com/trackback.php?id=115
作者:
大大
时间:
2006-1-27
这不是霸王条款,有这样的规定也十分正常,没有处理好而已。
作者:
topbook
时间:
2006-1-27
非利好消息。
作者:
大大
时间:
2006-1-27
Google Adsense存在很多问题,这是我一直认为我是最懂得如何反对Google的原因,不过我觉得从我的角度没有必要去反对它。
至于不地道我也是刚发觉,事实上如果他们能妥善处理这个问题我还是会重新认识的,毕竟有错就改还是好孩子。
作者:
winter0706
时间:
2006-1-27
昨日無無聊聊看到了...
作者:
sincs
时间:
2006-1-27
新的霸王条款制定者诞生了,喝酒祝贺。(中国人的游戏规则)
作者:
muze
时间:
2006-1-30
对新旧账户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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