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联盟网

标题: 个人网站所得按劳动所得税算实在比较残酷 [打印本页]

作者: lusin    时间: 2007-7-4
标题: 个人网站所得按劳动所得税算实在比较残酷
劳动所得在劳动之外没有成本的<br /><br />企业可以说你要发票的话要加税点<br /><br />不知个人站长去哪给别人加税点去<br /><br />按营业额征税就会出现利润小于税收的问题<br /><br />个人实在是弱势啊,痛苦
作者: 7510508    时间: 2007-7-4
啥也别说了,咱们国家就这样了
作者: ggads    时间: 2007-7-4
个人网站所得不应该按照劳动所得,因为网站是有成本的,有时候甚至是亏损。只是国家没有明确站长的权利,所以站长的收入不能定义,自然也就没有征税的依据了。
作者: xmybbs    时间: 2007-7-4
说的是啊,都是亏损呢
作者: stamp    时间: 2007-7-4
如果要计算成本,就去注册企业,哪怕是个体户也行。其实不完善的是制度,也就是说,劳动部门和财税部门要监管分离,做网站低收入的与其他收入一起缴税,高收入的就必须注册企业,否则劳动部门应该查处,这样税务部门也会按照企业来收税。另外,企业和个人应承担的税赋是不同的。
作者: davidyin    时间: 2007-7-5
至少按个体户来算。<br />在加拿大,每年报税,我都是按照自雇类别,来报的。<br />成本开销部分可以包括网站的hosting费用,办公室费用,上网费用,请客户吃饭的费用,交通费等等等等。很多时候,算下来净收入就比较低了。




欢迎光临 广告联盟网 (https://bbs.ggad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